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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2023 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附件:2023 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0月27日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认定,现拟认定罗荣生等5376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9月20日-9月
结对共建同奋进 携手同行创新绩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化结对共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共建行动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重点、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协作共建”的要求,2024年12月26日下午,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汪华莉、副院长邹涪陵及马院专任教师一行到我校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结对共建工作。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邢同会、校团委书记余颜汝及部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邢同会副院长代表学校热烈欢迎汪华莉院长、邹涪陵副院长一行的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