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比赛成绩的公示
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实施方案》,经基础知识及班情熟知测试、谈心谈话、案例研讨三个环节综合评审,现将比赛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实名向学工部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830-2366152联系老师:郭老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2025年5月26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四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实施方案》,经基础知识及班情熟知测试、谈心谈话、案例研讨三个环节综合评审,现将比赛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实名向学工部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830-2366152联系老师:郭老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2025年5月26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实施方案(试行)》,经本人申报、学生工作部复核,拟同意邓思远等6名专职辅导员晋升二级辅导员,谭焱等3名辅导员晋升一级辅导员,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一、讲师职称认定二级辅导员:二、晋升一级辅导员:如对以上专职辅导员职级晋升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公示期: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联系电话:0830-2633102学生工作部 2025 年 1 月 2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8日
2024年4月26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圆满结束。自校赛通知以来,组委会共收到了26件作品,经学生自主申报、系部初审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最终评选出2个作品参与2024年四川省第十四届“挑战...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一、指导思想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在2023年11月组织开展202...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各二级学院: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各学院: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服务指南》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初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终审,确定李玉琴等853名学生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2024年11月30日,我校举行了秋期第一批专项能力考试。针对国家对职业资格考核项目进行大幅度改革和缩减的形势,我校继培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创新,不断开辟职业技能鉴定新领域、新渠道,推动我校技能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校特别邀请泸州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张威警官,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到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学校保卫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学校有摩托车的学生参加讲座。张威警官从事故案例、摩托车及电动车的特点、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证驾驶、违规驾驶等内容进行讲解。围绕出行安全和违规行为强调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要性,用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强调了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违规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最后,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保卫处处长刘金麒就此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作总结:要求全体师生要清醒认识到,交通安全不仅是个人行为问题,更是
又到一年毕业季,2025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踏上人生新征程。您知道,毕业后的档案该何去何从吗?且看以下内容:一、档案接收单位(一)暂未就业或已与各类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寄递至原户籍所在县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二)已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工作单位接收管理。档案转递前,毕业生应主动查询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泸州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信息附后)。二、遵守档案寄递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EMS或机要方式统一寄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三、查询档案寄达情
6月9日下午,我校在第三会议室召开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三次推进会。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出席,各学院负责人、分管副书记、学工办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全体人员参会,聚焦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压实责任、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主持。△推进会现场政策解读:锚定目标压实责任△学校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徐世银副书记首先传达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其次对下一步工作做安排,强调当前就业工作的严峻形势与政治责任,严守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聚焦困难群体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