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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2023 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附件:2023 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0月27日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党委3044am永利中心组2025年第1次学习(扩大)会
2月19日,我校召开党委3044am永利中心组2025年第1次学习(扩大)会,学校党委3044am永利中心组(扩大)成员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蒋和平主持。 △会议现场会上,党委书记蒋和平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6.8级地震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宜宾市筠连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党委书记蒋和平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同志传达学习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副校长谭建鑫同志传达学习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指出我校要建强应急处置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有效防范校园应急事故发生。△副校长谭建鑫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在2024年11月组织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一、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认定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学院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二、评选条件(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人文艺术学院教师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根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人文艺术学院教师党支部于4月25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会。首先,党总支书记宋丽华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这份《通知》旨在深入贯彻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明确了自2024年4月至7月,全党将开展一场旨在提升党纪认知与实践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宋书记强调,《通知》的核心在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针对当前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