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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给予白洪志等5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给予白洪志等5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退学”,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和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白洪志等52名在校学生未按规定时间上课学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白洪志等52名在校学生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如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
五年高职学院党总支开展“严明纪律守初心,激发奋进能量”活动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4月22日,五年高职学院党总支在三楼党支部会议室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泸州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寄递事项公告
又到一年毕业季,2025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踏上人生新征程。您知道,毕业后的档案该何去何从吗?且看以下内容:一、档案接收单位(一)暂未就业或已与各类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寄递至原户籍所在县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二)已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工作单位接收管理。档案转递前,毕业生应主动查询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泸州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名单信息附后)。二、遵守档案寄递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由毕业院校通过邮政EMS或机要方式统一寄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三、查询档案寄达情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为切实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疏散逃生能力,全力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牵头、保卫处、二级学院参与,于2025年5月8日16:30时,开展公寓应急疏散演练。演练前,组织方对参演教师依据演练方案开展了系统培训,并就演练流程进行了周密部署。通过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有效强化了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系统提升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演练活动构建起"预防-应对-善后"的全链条安全教育体系,确保在突发险情时实现快速响应、科学疏散、有序撤离,全方位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构建"生命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