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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 争做新时代“大先生” | 我校举办2025年上半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2025年5月29日下午,我校在至德楼第三会议室隆重举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大先生’”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新红教授出席并主讲,人事处副处长钟旭隆主持。学校各二级学院领导、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专题讲座现场讲座伊始,钟旭隆副处长对主讲人任新红教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领域进行了简要介绍。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本次专题讲座正式拉开帷幕。△学校人事
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仁树率队赴医药康养学院开展调研指导
3月25日,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周仁树一行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医药康养学院调研指导学院党建工作。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副校长谭建鑫、党政办主任刘磊、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邢同会及医药康养学院全体领导班子参加调研。周仁树一行参观了学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党建活动室。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王丽汇报了学院党建工作、思政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周仁树同志肯定了学院以党建引领南丁格尔班护理专业建设的特色举措和在党建方面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并鼓励学院党总支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坚持用党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依据《泸州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主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校外单位租用、借用或采取校内单位协办等方式使用本校场地、场所举行的,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交流、报告会、展览、庆典、招生宣传会、各类考试、各种外事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