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文章内容正在准备中
感谢您对江阳城建的关注!我们将尽快完善内容,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校园信息服务。
推荐文章
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 我校扎实推进《实训教学丛书》编写论证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我校于近日召开了第二批《实训教学丛书》编写论证系列工作会,通过编写大纲论证会与教材编写经验交流会,凝聚多方智慧,为打造高质量教材奠定坚实基础。·集思广益,共研实训教材建设方向5月21日16:20,我校第二批《实训教学丛书》编写大纲论证会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副校长秦庆礼、任新红、谭建鑫等校领导出席会议,编委会成员、审核组成员、各实训教材主编与副主编、出版社代表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共同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牟宇浩主持。△会议现场会上,编委会主任委员秦庆礼副校长深入阐述论证会背景与核心目标。他指出,自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来,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成为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专题学习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专题学习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行政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4月8日,行政党总支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部署精神,部署启动支部学习教育工作,行政党总支全体党员参会,学校副校长谭建鑫同志出席会议并专题授课,会议由行政党总支书记钟旭隆主持。会上,党总支书记钟旭隆强调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同志要深刻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艰苦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学习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为推动部门持续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