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推荐文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本着“惩前戒后、治病救人”目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无论在校内外发生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裁量恰当。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西华师范大学培训中心专家组莅临我校开展视导工作
3月10日,西华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韦油亮率专家组一行4人莅临我校,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项目“线上学习”和“返岗教研”阶段视导,我校副校长兼教务处处长秦庆礼携人事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视导工作。△合影留念当天下午,视导组专家随机听取3位教师授课,实地考察教师教学表现。随后召开视导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教学质量管理、课堂创新实践及学风建设成效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座谈会现场△人事处副处长钟旭隆进行情况汇报我校人事处副处长钟旭隆就2024年“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相关工作,从基本情况、培训过程和培训成效三个维度进行了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谢宇等485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的要求,结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共计6141名同学(含退役士兵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