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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园的日常行为管理,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一)待人态度诚恳友善,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二)关心同学疾苦,对有病、有困难的同学,要主动看望和帮助。(三)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生,五年一贯制(中职高职连读)五年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六)本年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追加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江阳城建院学管〔2024〕7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追加王大福等14名学生为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14日至11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