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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二)学费减免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籍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谢宇等485名学生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调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蒋和平...
我校召开党委3044am永利中心组第10次学习(扩大)会
12月3日,我校召开党委3044am永利中心组第10次学习(扩大)会,学校党委3044am永利中心组(扩大)成员,科级及以上干部共计90余人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蒋和平主持。会上,党委书记蒋和平同志布署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工作。党委副书记、执行校长刘玉增同志以“深入学习总书记讲话奋力谱写教育强国建设的新篇章”为题,为全体人员专题辅导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他主要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国教育大会的重大意义、全力推动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地见效”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讲清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时限以及教育工作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结合四川省教育定位,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等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