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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
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率队调研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6月5日,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率队到我校专题调研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学校领导热情接待调研组一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右)与我校党委书记蒋和平(左)亲切交谈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关于学校办学发展和人才培养情况介绍,并实地调研了学校的法制宣传街区,国家安全教育、反诈宣传场景和警务服务站运行情况。深入了解了学校在平安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向调研组介绍学校办学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调研我校法制宣传街区及警务服务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右2)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要求杨长缨书记在调研后对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建设、教
筑牢安全防线 共筑平安校园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开展紧急疏散、救护、消防演练
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的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校园安全,我校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组织开展了综合性的紧急疏散、医疗救护及消防演练活动。警报响起后,全体参与演练师生按照预定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有序地疏散到图书馆门前的广场上。各楼层疏导员协助维持秩序,确保无拥挤、踩踏现象。校医重点讲解突发晕厥、外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流程,并现场演示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急救技能,师生代表参与实操练习。专职消防人员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模拟火场逃生场景,强调“弯腰低姿、湿毛巾捂口鼻”等要点,同时向师生讲解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指导师生进行实操灭火演练。通过此次实操演练活动,我校师生增强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本着“惩前戒后、治病救人”目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无论在校内外发生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裁量恰当。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